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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工地安全」非口号 个人权责不清需正视

建造业涉及多个工种及工序,潜藏一定危险性,部分工作更要在高风险环境下进行,例如高空作业、大型吊运及拆卸工作等,稍有不慎都可能引致意外。然而,工地安全口号虽称「每个人都要为安全负责」,但不少工作岗位的安全权责仍然不尽清晰,往往只在严重意外发生后才追讨责任。而大部份情况下,外界将责任归咎於承建商一方,而忽视当中可能涉及个人责任问题。

 

建造业界一直提倡提升工地安全意识,作为承建商、雇主,当然不希望前线工友受伤,甚或招致严重伤亡。去年政府通过修订《职安健条例》,严重罪行最高罚款由50万上调至1,000万元,我认为对业界具威慑作用,亦同意加强职安健保障。但为何意外仍会频繁出现?我认为执法方忽略了原则性问题——意外发生时,应如何厘清各方责任,从而令各方遵守及自律,避免不必要的风险?

 

的而且确,有部分前线人员包括工人、科文、地盘管工,甚至项目管理人员都会认为,即使做错事、违反安全守则,只要「唔上身」,最多「东家唔打打西家」,隔天还可以去另一个工地继续工作。将情况代入交通意外,若引致事故的驾驶者竟无需为疏忽付出代价,而是由车主一力承担,做法又是否合法合理呢?

 

事实上,这种思维对行业发展极不理想,而形成的主因之一,我认为是因为未有详细及清晰的法定指引和说明,以致部分人仅依赖经验及个人层面的责任心,实际上对工作内容并不清楚,更遑论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或刑责,以及明白权责的界定准则。

 

回想数十年前,政府举行连串清洁香港的运动,鼓励市民爱护环境,同时制订了乱抛垃圾、破坏市容的罚则及评定基准。普罗大众便明白到「清洁香港必须人人有责」的必要性,若然不遵守规例,将会付上代价,包括罚款及被控告等。要将「人人有责」的观念推广到建造业,我认为政府及业界都应该携手合作,推动工地监管体系改革,将不同工种、不同岗位的责任厘清,并将其纳入官方工作守则中。当各持分者都清楚理解自身的职责及犯错的后果,才能全面地提高安全意识,避免意外频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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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一邦博士工程师太平绅士

2024-01-30

彭一邦博士工程师太平绅士

行政总裁

BSc, MEng, MBA, PhD, PE(US), MICE, MHKIE